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8月21日前登记
此次实物配租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,由市北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市
统一部署组织实施,自8月3日开始,按照申请登记、资格审核、排序公示、公开摇号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。配租对象为截止2009年7月31日,已在市北区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,同时,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北区城市居民户口。符合配租条件,且有配租意向的家庭,应在8月21日前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集中登记。
9月12日至15日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排序
按照规定程序,经街道初审后,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、劳动保障、残联、街道等部门对本次申请实物配租居民家庭进行复核,确定符合条件家庭名单,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备案。9月12日至15日,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按照我市廉租住房轮候排序评分标准及房源情况,对申请家庭分类进行综合排序。排序结果在各街道办事处(社区)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15天。
候补入围名单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%
公示结束后,我市将对综合评分相同的家庭分类进行公开摇号,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。入围名单包括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。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确定,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%。本次市北区廉租住房集中配租由区人大、政协、监察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及申请家庭代表多方进行监督,公证部门对摇号结果依法进行公证,以确保配租工作公开、公平和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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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来看看,我不说话!